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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税务常识

新加坡始终秉承亲商理念,这从它实行的税收政策便可略见一斑。 由于新加坡是公司税税率最低的发达国家之一,因此吸引了不少外国投资者的关注。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全面监控税收制度的实施情况。

公司税征税范围

无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必须对下列收入依法纳税:

在新加坡境内取得的收入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者在新加坡收到的海外收入 。

在进行评税时,是以上一年度的收入作为基础。换而言之,公司在每个评税年度(Year of Assessment)申报上一个财务年度的收入。

居民与非居民的差别

根据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是否在新加坡,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

新加坡居民公司是指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在新加坡的公司。

外国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分支机构通常不被视为新加坡居民公司,这是因为此类分支机构的控制和管理职能归属于其海外母公司所有。

一般而言,居民公司与非居民公司的计税基础完全相同。不过,居民公司可以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政策,但非居民公司却无权享受:

居民公司有权享受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中规定的优惠待遇。

按照《所得税法令》第13条第8款的规定,对居民公司从境外取得的股息、其海外分支机构的利润以及来自境外的服务收入实行税收减免。

新成立的居民公司可加入税务豁免计划(tax exemption scheme)。s

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会因纳税对象(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和收入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适用不同的税率。在某个特定的评税年度(YA)中,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则被视为居民个人:新加坡人;新定居在新加坡的新加坡永久居民(SPR);或者上一年度在新加坡居留或工作183天以上(含183天)的外籍人士(公司董事除外)除此之外,则在该评税年度均被视为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必须就其在新加坡赚取的收入纳税。由于受雇于新加坡企业而在新加坡收到的来源于新加坡境外的收入也必须依法纳税。但是,居民个人取得的海外收入无须纳税。新加坡实行累进税率制。除了个人所得税减免之外,个人所得税税率保持在0-20%之间。想要了解有关新加坡税率的更多信息,请点击这里。

居民个人有权就子女抚养费、职业培训费、保险费以及公积金(CPF)缴款等事项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想要了解有关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的更多信息,点击这里 。

如果非居民个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在新加坡受雇累计不超过60天,可免缴个人所得税,但在新加坡担任董事、演艺人员以及在新加坡进修实习的非居民个人除外。非居民个人只对其在新加坡境内赚取的收入缴纳所得税,税率为15%,或根据居民个人所得税率缴税,以较高者为准,但不得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

代扣税

非居民个人必须就其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纳税。按照法律规定,在向非居民个人支付特定款项时,必须代扣一定比例的款项并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缴纳。该代扣款项被称为代扣税。

在向非居民公司支付特定款项时也必须缴纳代扣税,具体涉及利息、贷款、版税、管理费、租金等款项。

新加坡自2008年2月15日起取消遗产税。

新加坡修正三项税务法案 实施更优惠税收政策

新加坡国会上通过了所得税、消费税及印花税修正法案。

根据修正的所得税法案,政府将给企业一次性20%公司所得税缴税回扣,顶限为1万元,或对中小企业给予最高达5000元的现金补贴。改进了生产力及创新优惠计划(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Credit Scheme),企业在六大项目的开支可获得的税额扣减,将从开支的250%提高至400%,每个开支项目的顶限也从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此外,企业可得到的现金补助顶限,从每年2.1万元提高为3万元。

消费税(修正)法案条文包括允许政府推出新的“特准海事顾客计划”(Approved Marine Customer Scheme),让特准海事顾客可购买或租用享有零消费税率的产品,以使用或安装在国际航行的商船上。

印花税(修正)法案主要是删除多种印花税。私人公司转为有限责任合伙公司,也可豁免缴付印花税。可让私人公司重组时有更大的灵活性。

新加坡主要的税收优惠

新加坡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增加就业机会、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以及使整个经济更加具有活力的生产经营活动。例如,对具有新技术开发性质的产业给予5至15年的免税期;出口产品的生产可以享受最高达所获利润的90%的免税待遇,期限为3至15年;对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医药研究、试验室和检测服务等生产和服务公司用于研究和开发的支出允许双倍扣除。

在涉外税收方面,居民公司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在汇到新加坡时应该纳税,但有税收协定的,可以根据协定的规定得到抵免。另外,对于居民来源于与新加坡没有税收协定的某些国家的特定项目所得也可以得到新加坡提供的单方减免税优惠。这些所得包括:提供专业技术、咨询获得的所得,以及税法规定的金融等服务业所获得的所得。

在东盟国家取得的所得也可以获得对应的单方税收减免。汇到新加坡的股息可以得到相应的抵免。

为了吸引外资,近年来新加坡政府通过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重点是鼓励投资政府计划大力发展的产业。新加坡实行的是内外资企业一致的公司税制度,国外投资企业与新加坡企业享有同样的税收政策。

在政府确定的产业领域内,扩大产品生产的企业、扩大业务的服务公司以及扩大出口的贸易公司被称为扩展公司。这些扩展公司将享受新加坡税法给予的部分免税优惠。例如,企业为了增产而增加的资本支出,数额超过 1000万新元,可以书面申请成为扩展企业,享受特种免税待遇,一般免税期为5年。此外,新加坡政府还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新兴工业和新兴服务业是指在新加坡尚未经营过、适合和有助于新加坡经济发展的产业。为了发展这些新产业,新加坡政府对这些产业给予5 年~10年的免税优惠。而投资额大、技术先进的公司,还可享受更长的免税期。

新加坡十分注意鼓励企业的创新和自主研发。新成立的高科技公司和从事研发的公司可获得10 年的免税期。此外,为降低企业使用知识产权的成本,政府规定对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其预提所得税税率自2005年起逐年从15%降低至10%。

为了鼓励跨国公司到新加坡设立总部,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只需缴纳10%的公司所得税。此外,为鼓励新加坡居民个人将国外的资金汇回新加坡投资或管理,居民个人的海外收入可以免税。对居民在新加坡本地通过金融投资获得的收入也一概免税。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是专门负责吸引外资的政府机构,由它来制定和实施各种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并提供高效率的行政服务。经济发展局在制定政策时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定期走访外国公司,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未来发展策略,以便及时调整政策,适应投资者的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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